1.毕业生与山东省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
4.毕业生就业报到或实名登记
5.毕业生调整(二次派遣)手续办理
6.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7.毕业生户口迁移与落户
8.报到证遗失或补办新证(或证明)
9.毕业生升学转就业(办理报到证)
10.毕业生放弃就业申请升学
11.解除缓派
12.撤销其他形式就业,自由职业等各就业形式
流程图中的相关词条释义见如下标注:
1、信息网: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网址为 http://www.sdgxjy.com/;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sdbys.cn/。
2、我校就业网:网址为 http://jiuye.lcu.edu.cn/。
3、学校就业部门: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就业主管部门:省级为教育厅(地址: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第4层,电话:0531-8208316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服务大厅西楼一楼政务大厅,电话:0531-81916511);市县级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范生及硕士研究生办理手续到教育部门,非师范生办理手续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录就业网后使用“实名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实名登记,也可由本人或者委托亲友持双方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户籍地就业主管部门现场办理登记。
6、调整(二次派遣):指毕业生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在择业期(自毕业起3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
7、改派:指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已经签发到用人单位的, 在改派期内(自毕业起 2 年)与原单位解约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的用人单位签约的手续办理。
8、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指完成网上签约程序或与省外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录入协议书信息。
9、报到证补办:师范类毕业生自毕业起三年内遗失,可持证明到山东省政务服务大厅补办新证;自毕业起三年后遗失,只能凭本人证件到山东省政务服务大厅开具遗失证明。
非师范类毕业生2020届及以后:不再办理补发手续,直接在信息网没下载电子版报到证即可;2019届及以前:自毕业起三年内遗失,通过信息网提交补办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补办,自毕业起三年后遗失,本人通过信息网提交补办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开具遗失证明。
10、研究生档案:研究生档案咨询研究生处(电话:8239892/823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