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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五)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19

  我可以享有哪些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42号)文件有关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坚持“凡进必考 ”并明确录用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只要你服务岗位为县级及以下基层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均可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优惠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

  我在服务期满后是否仍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只要你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我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吗?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 号)规定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各专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在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了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我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吗?

  按照《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 年起,对毕业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 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应当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二次定岗的可于当年 12 月前)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各地方院校以本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依据。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和全国项目有何不同?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地方项目具体情况可咨询各省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