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及量化,确定1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选人员,现将初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
姓名:刘文静 班级:2018级1班
接待来访地点:药学院 2号教学楼104室
公示期: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
电话:8239158
聊城大学药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