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跨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药学院根据聊大校发[2008]88号文件《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院教学条件,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药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校外学院进入药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以及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领导小组面试。
2、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择优筛选专业分流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
3、学院专业分流及培养的工作日程,严格遵照《聊城大学专业分流及培养工作日程表》。
二、考核办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包括身体、心理和精神等疾病)。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认真,第一学年综合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无违纪作弊行为或受过行政处分现象。
5、跨学院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见附件2。
6、通过学院的领导小组面试、符合聊城大学全日制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条件者,学院原则上同意转入药学院的各个专业学习。
药学院
2017.05.20
附件1
药学院跨学院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仁民 刘德芳
成员:董惠钧、聂少振、陈芳、姜俊云
办公室电话:8239566
药学院
2017.05.20
药学院跨学院专业分流专业信息统计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接收限额 |
专业(先修课程)
限制 |
面试时间
、地点 |
咨询电话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5 |
————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8239566 |
药学院 |
生物制药 |
5 |
————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8239566 |
药学院
201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