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
按照聊大校发[2008]88号文件《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特制定药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本校外学院进入药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以及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专家组面试。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择优筛选专业分流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
二、考核办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包括身体、心理和精神等疾病)。
3、无违法、违纪现象。
4、通过学院领导小组面试合格。
符合以上条件者,学院原则上同意转入药学院的各个专业学习。
药学院
2018.7.1
药学院专业分流与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仁民
副组长:刘德芳、李永新、冀芦沙
成 员:杨 磊、孙研红、 姜俊云、王丙香
药学院
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