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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以案为鉴】一个工程两份合同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13

1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文山州新闻稿件:《监督故事丨一个工程两份合同》。

拧开水龙头,澈亮晶莹的清水流淌而出,为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这个缺水的小山村增添了几分幸福感。但是,遥望着山腰上新修建好的蓄水池,科麻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某却悔不当初。

事情还得从科麻村的一份“两委”班子会议记录说起。6月底,砚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到科麻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检查时,一份会议记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会议记录中,“两委”班子成员就科麻村半山腰蓄水池修建经费增加一事开展讨论,但没有班子成员依次表态记录,只在末尾处简单写了一句“所有人均同意建设经费从6.6万元增加到8万元。”检查组将该疑点作为问题线索继续走访调查,发现除了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某和报账员卢某某之外,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均表示没有召开过这个会议。

修建蓄水池的8万元建设资金已于今年4月支付给了施工方代表梁某某,但在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时,检查组发现既没有增加工程总造价的相关资料,也没有现场核实测算数据相关资料,只有一份存疑的科麻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会议记录,以及两份建设项目和签订日期一模一样、但工程总造价不同的建设合同。

“为什么会有两份工程总造价不同的建设合同?”检查组找来何某某谈话。

“因为打池底的时候发现有难钻开的岩层,加上施工时下雨天数比往年多,工期拉长导致建设费用增加了。此前签订的是中标价6.6万元的合同,后来补签了一份建设经费增加到8万元的合同。”

“既然增加了建设经费,那为什么没有现场核实测算和增加工程总造价的相关资料?”何某某解释的原因看似合理,却经不住推敲。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没有找人专门核算过,所以没有备齐相关的资料。施工方说增加投资了,我们班子成员也去现场进行了确认,就同意了施工方的说法。”何某某依然坚持这是班子成员的集体决定。

检查组找到了施工方代表梁某某,却在梁某某这里得到了不一样的答案。原来,何某某认为上级单位补助修建蓄水池工程8万元,用不完的部分会被收回去,不如让施工方代表“帮个小忙”,将剩下的1.4万元先支付到梁某某那里,再让梁某某返还作为村党委的工作经费。

何某某见抵赖不过去,只得交代了他吩咐报账员卢某某伪造会议记录,伪签增加建设工程总造价合同的违纪事实。因还有其他违纪事实,何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报账员卢某某被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