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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抗体药物工程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5

一、学科简介

  聊城大学药学院由聊城大学与抗体药物国家工程中心联合于2010年组建,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基因工程与蛋白质工程药物方向,所属一级学科为生物学学科。

  目前该研究生招生方向导师队伍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9人,博士13人,主要依托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近2000平方米,配有高效液相色谱、灌流层析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快速蛋白层析仪、超高速离心机、DNA扩增仪、紫外和荧光系列分光光度计和发酵装置等仪器设备,可满足本硕士招生方向的科研需要。

  近年来,本学科点导师共承担国家级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11项,其他项目5项,总经费近千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已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29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87篇。

  本方向的重点研究为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主要研究内容涉及肿瘤发生、发展和转移相关的免疫及分子的机制的研究,肿瘤发展和转移相关的关键功能分子的鉴定及肿瘤靶向治疗的靶分子库的构建,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单克隆抗体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抗体的人源化改造,亲和力筛选、药理/药效/药代分析、抗体药物制剂技术,以及大规模动物细胞培养技术和抗体纯化的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

  抗体药物工程

  二、培养目标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高尚的学术道德和健康的身心。

  较好地掌握抗体药物工程的基本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了解现代生物学技术、制药工程与制剂方面的理论前沿,了解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地进行抗体药物研发相关的实验和科研,并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6级或相当于6级水平,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查阅本专业相关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掌握生物学和药学专业常规软件的使用和结果分析方法。

  三、研究方向

  抗体药物工程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完不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时间原则为一年,学位论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

  五、授予学位类别

  对于完成培养方案要求、个人培养计划任务和论文答辩合格的研究生。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获得理学硕士学位的资格。

  六、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组)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定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又要特别注重硕士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素质的发展和提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采用讲授、自学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定的理论课程进行系统学习,单科考试考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的掌握、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等做出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作为中期筛选的主要指标之一。

  认真抓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七、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

  1. 学术活动

  (1)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要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后方可获得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申请专利(有申请号且位列前两位)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厅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两位)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不符合规定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2)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了解学术前沿,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在学期间,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且有据可查,否则不予认定相应的学分。

  2.实践活动

  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20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课内学时数一般不少于10学时。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和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写评语,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入学前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并已取得助教职称者,经导师审核,主管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

  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野外考察)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八、中期筛选

  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中期筛选合格者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进行淘汰或分流。

  中期筛选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

  九、毕业和获得学位认定条件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限度总学分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学位必修课修满规定的学分,2、学术活动、社会实践获得规定的学分,3、学位外语和科研成果达到相关要求。

  十、学位论文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十一、学位授予

  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