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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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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6



 聊城大学药学院

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药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次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学院成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工作原则

学院复试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 复试分数线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总分和单科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

2. 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志愿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400%

(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学院志愿复试调剂志愿复试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 复试时间

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31日-4月2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3.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携带如下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5. 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 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根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复试科目(生物化学)拟定专业课试题,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每人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每人15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分子生物学(科目一)和生物技术(科目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详细安排

1.复试报到

时间:3月31日上午8:00-9:00,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2号教学楼109室。

2.笔试

时间:3月31日上午9:30-11:30,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2号教学楼202室。

3.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同时按顺序进行。

时间: 3月31日下午14:00-17:00,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2号教学楼111室(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109室(专业综合面试)。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本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到岗到人。

(二)监督办法

学院复试工作接受学校全程监督检查。

1. 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举报电话:0635-8239680, 8239351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635-8239267、8239388,邮箱:yzb@lcu.edu.cn

2. 复试期间,药学院紧急联系人:

冀院长(0635-8239680),李院长(0635-8239351

王老师(13290250637)

(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其他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学校下发的数据为准。未经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三)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将在录取结束后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聊城大学药学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